想要了解中国国内最新的劳动法更新?我们整理了中国一些主要城市的劳动法更新要点,让您实时掌握最新资讯!
最低薪资标准调整
工伤保险条例调整
山西省
山西省发布了关于2024年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此次调整对象为全省202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每月享有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以及享有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职工供养亲属。调整标准如下:
(一)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 一级伤残每月增加115元
- 二级伤残每月增加105元
- 三级伤残每月增加95元
- 四级伤残每月增加85元
- 五级伤残每月增加75元
- 六级伤残每月增加65元
对于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致残的职工: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同时,一级至四级伤残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若按上述标准调整后月伤残津贴仍低于3287元,将统一补足至3287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 配偶每人每月增加52元
- 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三)生活护理费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每月增加107元
-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增加86元
-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增加64元
对于生活护理费未达标的工伤人员,将按以下标准补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补至3428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补至285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补至2057元。
(四)基本养老金
对于因工伤残一级至四级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人员,若其月基本养老金(含工伤保险补差部分)经调整后仍低于3287元,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用人单位需向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补差待遇,经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了关于调整2024年自治区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此次调整对象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调整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标准如下:
(一)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 一级伤残每月增加159元
- 二级伤残每月增加158元
- 三级伤残每月增加142元
- 四级伤残每月增加130元
对于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的五至六级伤残工伤职工,将按月增加伤残津贴:五级增加107元,六级增加99元。同时,一至四级伤残职工若其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需先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补足差额,再按上述标准调整待遇。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 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9元
- 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6元
- 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生活护理费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每月增加306元
-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增加249元
-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增加195元
福建省
福建省发布了关于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调整对象为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按规定享有伤残津贴待遇(不含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待遇,以及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标准如下:
(一)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 一级伤残每月增加157元
- 二级伤残每月增加151元
- 三级伤残每月增加143元
- 四级伤残每月增加134元
经上述标准调整后,若伤残津贴仍低于3325元/月,将补足差额后发放。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4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50元。
(三)生活护理费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每月增加215元 ;调整后不足3795元/月的,将补足至该标准。
-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增加172元;调整后不足3036元/月的,将补足至该标准。
-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增加129元;调整后不足2277元/月的,将补足至该标准。
陕西省
陕西省发布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调整涵盖2023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享受伤残津贴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享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但2023年12月31日前已死亡人员、已领取一次性长期待遇人员及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调整标准如下:
(一)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 一级伤残每月增加88元
- 二级伤残每月增加83元
- 三级伤残每月增加78元
- 四级伤残每月增加74元
- 五级伤残每月增加67元
- 六级伤残每人增加56元
调整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715.25元的,将补足至标准。而5至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990.5元的,也将上调至标准。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规定每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月人均调整增加36元。
(三)生活护理费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847元/月
-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3087.20元/月
-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2327.40元/月
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湖南省衡阳市
衡阳市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调整标准如下:
(一)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低为5%。具体比例由单位确定。
(二)缴存基数
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缴纳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相关规定。根据衡阳市统计局公布2023年当地非私营单位在岗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4568元计算,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142元。
(三)月缴存额标准(含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
- 最高缴存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2024年度单边月缴存额上限为2538元;单位与职工合计月缴存额上限为5076元。
计算公式:缴存基数×(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 最低缴存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缴存基数下限为1700元(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单边月缴存额下限为85元,而单位与职工合计月缴存额下限为170元。
老人看护假政策调整
陕西省西安市
西安市近日出台《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享受带薪护理时间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子女护理假的相关实施细则。根据办法规定,护理假天数按照职工父母实际住院治疗期间计算,其中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当职工依法享受的其他假期与护理假出现重合时,具体执行方式由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或制定规章制度予以确定。
护理假可在一年内多次申请使用,其中独生子女每年累计护理假不超过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用人单位应当通过集体协商或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依法确定护理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江苏省南通市
江苏省南通市出台《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自2025年3月1日起生效。条例明确规定,当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时,其子女或其他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如需进行陪护照料,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安排和时间调配方面提供必要支持。根据条例规定,老年人住院期间,其子女每年可享受累计不少于5天的带薪护理假, 且该政策适用于所有子女,取消了“独生子女”的限制条件。
2025年少数民族法定节假日安排
以下两个地区的法定节假日有所调整。如员工在这些假日加班,应当享有加班工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
此地区的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和冬夏季作息时间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
自2025年1月1日起,此地区的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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