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个税年度汇算正式开始,前两年一半人退了税!
2022-03-07

3月1日起,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正式开始,截止日为6月30日,期间跨度4个月,全天候24小时随时办理;无论是纳税人本人、所在企业,还是人力资源外包机构等代办机构,三方都可以进行个税年度汇算!所以,办税时间非常充裕,无需抢在前几天扎堆办理。

 

 

 

前两年,一半人都退了税

 

简单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对上一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收入(以下简称年收入)的预缴个税算总账进行:“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需要提醒的是,下列个人所得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

  1. 经营所得
  2.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3. 财产租赁所得
  4. 财产转让所得
  5. 偶然所得

 

这项制度始于2019年,施行两年来,是退税的多还是补税的多呢?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课题组2021年12月发布的《中国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国际比较研究》中显示,2019年和2020年参加年度汇算的全部纳税人中,两年分别有45.21%和52.09%的人获得退税,两年平均退税金额约582元。实际补税人数仅占比约3.3%,其他人则既不退税也不补税。

 

 

 

 

哪些人可不办?哪些人一定要办?

 

理论上,每个纳税人都要进行年度汇算,不过以下4类人员无需办理

 

  1.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 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这2类人员一定要办

 

  1.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 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如何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

 

如果纳税人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额、已缴税额,或者无法确定自己应该补税还是退税,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予办理年度汇算的条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可以要求扣缴单位提供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等情况,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上述信息告诉纳税人。

 

2. 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选择“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按提示操作即可,查询本人纳税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信息,如有疑义可申诉或更正。

 

3. 年度汇算开始后,税务机关将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收入、已预缴税款等申报表项目认真核对没有异议并确认后,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了。

 

 

 

办理年度汇算有3种方式

 

1. 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

 

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2. 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如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单位代办时HR和财务人员需要注意以下事宜:

 

  • 税务机关将会为代办单位提供申报软件。方便企业为本单位人员集中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 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举个例子:纳税人李先生2021年上半年在上深圳市宝安区A公司任职,下半年到上海市黄浦区B公司工作,该单位按累计预扣法为其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上述两个单位均视为李先生的任职受雇单位,其可以在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或者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之间选择办理年度汇算。

 

  • 代办一定要得到纳税人确认。纳税人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年度汇算期内(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纳税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进行确认,与书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纳税人确认前,单位不得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

 

  • 相关资料要注意留存。单位需各自将办理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比如2021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留存期限为自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3. 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年度汇算。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如果发现年度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可以要求其代办或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如何办理退税


如果年度汇算后有应退税额,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纳税人在申报表的相应栏次勾选“申请退税”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后,即完成了申请程序。税务机关和国库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即可办理退税,退税款直达纳税人银行账户。申请退税的纳税人需要准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和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需补未补将受惩戒

 

年度汇算是对上一纳税年度个税缴纳最后的确认和修改机会,务必认真对待,除了关系到退补税,还会影响个人纳税记录。如果汇算有误或不是最合理,6月30日之前都可以修改。

 

国税总局也提醒,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职场中跟员工息息相关的各项政策法规众多,从社保公积金到个税缴纳,相关政策都在不断更新变化,要想完全搞清楚弄明白繁杂的规章制度,的确不是一件容易事,但是这些又恰恰跟每个人权益相挂钩,一点都马虎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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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1. 3月1日起,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正式开始,6月30日截止,期间跨度4个月,全天候24小时随时办理,纳税人办税时间非常充裕,无需抢在前几天扎堆办理。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课题组2021年12月发布的《中国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国际比较研究》中显示,2019年和2020年参加年度汇算的全部纳税人中,两年分别有45.21%和52.09%的人获得退税,两年平均退税金额约582元。实际补税人数仅占比约3.3%,其他人则既不退税也不补税。

 

 

2. 办理年度汇算有3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和请人办。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如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3. 如果年度汇算后有应退税额,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纳税人在申报表的相应栏次勾选“申请退税”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后,即完成了申请程序。

 

年度汇算也是对上一纳税年度个税缴纳最后的确认和修改机会,除了关系到退补税,还会影响个人纳税记录。如果汇算有误或不是最合理,6月30日之前都可以修改。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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