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对受疫情影响的雇员和雇主提供支持
为了向那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雇员和雇主提供支持,越南劳动法再次更新,政府发布了第116/NQ-CP号决议(2021年9月24日)和第28/2021/QD-TTg号决定(2021年10月1日)。政府已经从失业保险基金(UI)中拨出预算提供特殊时期的支持。
上述决定旨在帮助雇员渡过难关,恢复正常生活,防止出现劳动力供应链中断和劳动力短缺问题。此外,该决定也有助于雇主降低成本,帮助适应常态化的疫情,同时维持生产并创造就业机会。
有权获得援助的雇员
- 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参保(失业保险)的雇员
*不包括越南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经常性由国家预算承担的人员
- 雇佣合同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终止且失业保险缴费期保留的雇员(每月领取养老金者除外)
政府提供的雇员经济援助
经济援助金额将根据失业保险缴费期的长短(即雇员并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而定。
- 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1,800,000盾/人
- 失业保险缴满1年但不足5年的:2,100,000盾/人
- 失业保险缴满5年但不足7年的:2,400,000盾/人
- 失业保险缴满7年但不足9年的:2,650,000盾/人
- 失业保险缴满9年但不足11年的:2,900,000盾/人
- 失业保险至少缴满11年的:3,300,000盾/人
有权获得援助的雇主
在2021年10月1日前一直参保(失业保险)的任何雇主都可获得此援助,但经常性支出由国家预算承担的雇主除外。
雇主减免率
雇主的失业保险缴费率将从1%降至0%。这项政策的有效期限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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